遷村專案早經行政院專案通過,媒體亦不時配合報導,土石流區一時成為「明星災區」,讓人誤以為一個安全、舒適的新家園社區即將實現。但事實上並非如此,其中存在的各項問題,簡述如下:
一、目前「遷村」只是一大決策名詞,因為政府相關單位至今仍未研擬進一步具體措施,仍毫無細則和配套辦法出爐,專案小組成立半年竟無草案,被指定遷村的受災戶毫無法源依據,我們擔心新聞焦點一過,另一個神木村再次產生。
二、有關土石流危險區(線)的劃定,導致民怨四起,無法理解其依據為何?此外,政府既然判定「強迫遷村」,而非「遷戶」,但實際做法卻不是整村住戶遷移,而是將村莊的住戶一分為二,三分之二需遷走,三分之一則留居原地,如此一來,村民共同生活八十餘年所建立之人文與情感,被粗糙的決策破壞,原有的家族鄰里情感和社區關係,必不復見。
三、村民居家產業(建地、耕地)一旦劃入危險區,配合水土保持政策,全數徵收,不論徵收地的多寡,未來新社區的建地與家屋重建,每戶災民皆需價購180米平方(54坪),以350萬(低利)貸款重建家園。此辦法看似公平,其中卻有不公之處,因為被劃分到危險區域內,土地越多的者,反而損失愈大。
四、土石流區遷村的災民遭遇三度大災,一是921大震,建築房舍損毀,二是土石流橫肆,全面覆蓋了無建地與耕地,三是遷村災戶的土地將被徵收,連厝帶地通通失去,祖先留下來的田產不保!政府的遷村決策,究竟是讓災民有所轉機的德政?或是將村民帶到絕境?
五、弱勢災民與土石流區災民絕不是媒體包裝之下的幸運兒,過去政府官要只會作秀和開會,但災民面臨的問題和心聲,絕不是專案會議三言二語可交代清楚,災民的想法意願若無法充分表達,無法被聽取和溝通,浪費社會成本之外,徒增民怨。
六、受災戶所求不多,我們只盼望有一個安全的地方可以安置家中老小,只求不要讓我們從小生長的土地,祖先血汗拼積的土地因公共政策而被賤價徵收,最起碼能提高徵收價格補助我們。如今祖先的血汗竟只值數千元,我們希望能爭取較合理的補償與支援。
七、對即將遷村的災民,原有的土地業已徵收,因此需及早告知後續金融貸款事宜,否則屆時村民若無擔保品或無法解決其他貸款問題,而得不到350萬之低利貸款,如此一來,又將陷於無力重建家屋之困境,成為無家可歸、無立錐之地的新災民,造成另一波之社會問題。
八、我們只是一群樸實之農家子弟,不懂繁雜冗長之法令,不諳官場文化,甚至連成群抗爭之念都不曾有過,只希望「人人有生計和工作,家家有生活和住屋」,我們要的真的不多。
|